农业部201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5年3月17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农业部网站(www.zymckj.com)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农业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邮编:100125;联系电话:010-59192048;电子邮箱:nybzhb@agri.gov.cn)。
一、总体情况
2014年,农业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和国务院有关要求,紧紧围绕“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两个持续提高”的目标任务,着力加大农业重点领域和群众关注信息的公开力度,积极稳妥推进依申请公开,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年主动公开按时公开率和依申请公开按时答复率继续保持100%。在中科院电子政务理事会组织的2014年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与精品栏目评选中,农业部“信息公开”专栏被评为“2014年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精品栏目”。
2014年,农业部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共主动公开信息708条,政务版网站群共发布信息18.2万条,其中政务版主网站发布信息16.6万条,较去年同期增长13.6%,浏览量累积达21亿次,基本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11件,全部按时予以答复;收到信息公开行政复议5件,均未被撤销或责令重新办理;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突出公开重点。一是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公开力度。围绕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农业部一号文件精神,在门户网站、农业部信息公开查阅区及时公开了2014年国家深化农村改革、支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政策措施。结合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特点,及时发布春耕生产、三夏生产期间工作部署、政策法规解读等相关文章。全年针对重大决策重要政策发布相关解读文章52篇。二是加大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信息公开力度。围绕落实新形势下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召开了“切实抓好粮食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新闻发布会。组织中央主流媒体,对全国春季农业生产等重大会议和春耕生产两大攻坚战、秋粮抗灾夺丰收行动等重大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制定下发了《2014年冬小麦春季田间管理技术意见》等23个技术指导意见,编印粮食增产模式攻关专刊25期。通过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网、农民日报、央广新闻等媒体,定期发布“农产品批发价格指数”和“菜篮子产品批发价格指数”。三是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开力度。2014年,我部共组织开展了4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已经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修订并颁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了《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颁布实施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标准(GB2763-2014)等250余项农业标准。四是加大农村改革信息公开力度。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引导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有形市场,搭建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交易平台,实现流转面积、流向、用途、流转价格等信息公开,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印发了《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相关政策。印发了《农业部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项目的通知》并及时在农业部网站公开。五是加大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农业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并第一时间将国务院取消下放决定中涉及我部的行政审批项目在门户网站和行政审批办公大厅予以公开。加强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发布了101项服务标准,除主动公开了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外,还将每项许可各个审批环节的具体审查内容、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等予以公开。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积极扩大网上审批范围,推动农药、兽药、种子、饲料、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行政审批数据库建设,开发运行了农业部行政许可综合信息查询平台,进一步丰富核心审批结果数据,方便企业和农民群众。六是加大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将2014年部门预算和2013年部门决算在门户网站财务公开专栏公开,并在《农民日报》刊发消息。将所有预决算科目公开至项级科目,同时公开了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数据增减变化情况说明。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在部门预算中,向社会公开了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和2013年“三公”经费执行数,对增减变化进行了说明,并增加公开了我部相关“三公”经费预算数和执行数;在部门决算中,向社会公开了201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总额和各分项数额,对与预算数增减的原因进行了说明,并对包括“三公”经费名词解释及相关的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次数、公务接待等有关情况说明。落实并探索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建立了农业科研项目管理信息公开制度,除涉密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向社会和单位内部公开农业科研项目的立项信息、研究成果、资金安排情况等。七是加大农垦棚户区(危旧房)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农垦危房改造方案,启动实施特困职工家庭危房改造,指导垦区开展相应的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建设,有效改善职工群众的住房条件。通过《农民日报》和央视网等媒体刊载了《联合联盟联营战略助推农垦发展》一文,公开了全年农垦危房改造成果。八是加大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力度。组织撰写了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分析报告,被编录入《中国政府采购年鉴(2013)》,并向社会统一发行。加强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印发了《农业部直属单位农业项目管理办法》,将项目信息公开列为单独一条予以明确。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开设招标采购、重点项目、专项申报栏目,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二)完善公开形式。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特点和作用,不断提高公开的实效性。一是充分发挥农业部网站的主渠道作用,加强热点专题专栏建设,将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设置专栏集中公开。如,开设现代农业示范区专栏,主动公开示范区申报相关文件、示范区名单、经验交流信息等,共转发示范区建设经验稿件24篇,编发国家现代农业示范专刊21期。二是进一步发挥新闻发言人作用。紧紧围绕中央部署,增加新闻发布频次,使新闻发布工作成为一项制度性安排。2014年共举办10场新闻发布会,及时解读政策,通报情况,解答问题。三是通过领导信箱、网上信访、征求意见、网上调查等方式,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四是通过报刊电视等媒体,对重大自然灾害、动植物疫情等涉农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信息进行专题宣传,并组织专家进行解读。在各主流媒体上共编发新闻稿件近700篇,及时辟谣,澄清事实,正确引导舆论。五是完善农业部信息查阅区功能,定期更新查阅区文件,在查阅区触摸屏上实时发布最新公开信息、农民日报电子版信息。六是建立健全农业经济信息日历,通过日历方式公开每天重要农产品价格监测信息,使得相关信息一目了然。
(三)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坚持将信息公开纳入农业部绩效管理范围,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指标,强化过程管理,将信息公开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强化电子监察,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农业部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功能,对所有主动公开信息实行日常化、常态化管理,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及时、准确。三是坚持和完善信息公开仲裁评审机制,开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专项检查工作,并对是否公开存有争议的信息进行评审和仲裁,在确保安全保密前提下,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农业部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个别司局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专栏的内容及功能设计有待进一步改进完善。2015年,农业部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主线,紧紧围绕国务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农业部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机制创新,强化与公众的互动沟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农业部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良好环境。
(一)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突出抓好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将社会关心、群众关注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以强农惠农富农政策、重大农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财政预决算、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为重点,着力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提高公开实效。
(二)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组织策划专题宣传活动,重点做好春耕生产、保粮增收、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农村改革等重大主题宣传。加强对农业系统发言人的培训,对农业部机关各司局、直属各单位、各省农业部门新闻发言人的指导和培训。创新新闻发布形式,进一步提高发布质量和水平。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人民日报客户端等新媒体,重点围绕社会关注的涉农热点问题、重大涉农事件、重大专题等,结合重要农时农事,精心策划新闻发布会主题,切实增强新闻发布的时效性、针对性。
(三)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农业部网站信息公开主平台作用,对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升级改造,梳理并调整公开目录,改进信息搜索功能,提高专栏易用性。完善门户网站栏目设置,通过设置热点专题等方式,突出公开重点,便于社会公众了解涉农重要信息。充分运用农业热线、网上直播、在线访谈等栏目加强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
(四)加强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坚持和完善信息公开电子监察、仲裁评审等制度,继续将信息公开重点内容纳入绩效管理,完善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培训长效机制,继续将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农业部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附表: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4年度)
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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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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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08 |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2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2万 |
3.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00 |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31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3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82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6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31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306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5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31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22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37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68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31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38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12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1 |
三、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5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5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四、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